中新網4月28日電 據香港《文彙報》報道,為保障買家權益、提高賣樓透明度而實施的一手住宅銷售條例,明日(29日)將屆滿一周年,發展商見招拆招,雖然有不少小風波,但幸而未有人坐監。 不過,其間加上辣招發酵,過去一年新盤銷售同比大減11.3%,只有約1.1萬夥,其中率先應變的新地成為大贏家,估計售出逾2100夥,回籠190億元稱霸。業界接受訪問時就新例提出多項改善建議,以期加快銷售流程,如對少於整個樓盤1%至5%的貨尾盤,可以簡化售樓書,給予100夥以下的小型樓盤銷售流程彈性空間,二手樓亦應看齊一手以實呎計價。
  發展商對於適應一手新例各師各法。過去一年賣樓大落後的長實,其執行董事趙國雄指出,新例實施後確令賣樓流程放慢,主要是買家要簽確認文件比以往多,但對發展商賣樓無影響,只要條例清晰,依足條例賣樓便可。他指出,新例實際上沒有甚麼難處,只是實施的早期未太熟習,現時已陸續適應,強調新例可調節市場各方的訴求,作為發展商都會跟足條例去做,長實過去一年已先後出售3個新盤,包括升柏山、DIVA及豐礇,都跟足條例去做。他稱對新例無任何意見,亦不覺得有需要改善的地方。
  鄭家純稱掣肘多費時
  不過,新世界發展主席鄭家純認為,現時一手樓盤銷售監管條例掣肘多,發展商售樓時速度較慢及較複雜,印刷大量售樓書亦浪費紙張,需增加人手和製作時間,而消費者並無得益。他認為現時的售樓程序可以簡化,又建議部分較瑣碎的項目毋須在售樓書內刊載。
  九龍建業市務及銷售部總經理楊聰永認為,以現時實際情況看,售樓書因要求提供更多數據會偏向較厚,但一些基本買家要知道的數據如管理費等,反而不准如以往那樣印入售樓書內,這個值得商榷。此外,現今售樓書內平面圖的圖則線猶如蜘蛛網般,比發展商交予屋宇署的平面圖則更複雜,一般買家能否看明白亦是問題。他覺得,售樓書內的單位平面圖則應該可以簡化一些,令買家容易明白。
  他續稱,作為中小型發展商,新例實施後售樓書製作時間都比以往長,又要交由律師、則師把關,成本明顯加大。他認為,一手住宅銷售監管局應該如新例實施前一樣,多與發展商、廣告界以及地產代理多開會來分享心得,作出改善。
  學者建議增細盤彈性
  香港理工大學建築及房地產學系教授許智文指出,業界最關註的是售樓書製作令成本增加及時間延長,每本售樓書成本要數百至數千元不等,由於要經過多位專業人士審議,製作時間亦延長,影響銷售靈活性。他建議,現樓樓盤及整體可售單位數目少於1%至5%的貨尾盤,售樓書數據要求可以簡化一點,亦可減少一些重覆數據,或者可以強化網上版數據,以免過於浪費紙張,又符合環保原則 。他又建議,100夥以下的小型樓盤作出彈性銷售安排,未必要3日前更改價單;首批單位數目要求可以彈性一點,令銷售流程加快。此外,建議一二手樓統一用 實呎計價,以免價錢對比標準不同,容易造成混淆。
  代理有經營成本壓力
  美聯物業住宅部行政總裁布少明表示,新例可以令賣樓程序更透明,但發展商賣樓流程減慢,以往可以短時 間內推出大量單位,如今每一批單位、加價或改優惠亦要提早3天派價單,令發展商推盤態度變慬慎,以往一個盤可能1個月可以沽清,如今要2個月才可,令地產 代理派駐一手盤的人數及日子比以往長,影響地產代理兼顧二手市場的流程。
  另外,由於發展商多傾向以抽簽賣樓,地產代理為方便鎖客,一般會先預留資金作買本票手續費,縱然銀行未必會過數;及若準買家最終不選購單位,地產代理可以收取本票手續費,但始終對中小型地產代理有經營成本壓力。
(原標題:香港一手住宅銷售條例滿一年 新樓少賣一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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